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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始皇给已婚女性一条特权,因太前卫被后世停用,至今都不敢启用

发布日期:2025-04-15 06:15    点击次数:166

以前啊,讲穿越到清朝谈恋爱的网络小说特别火,雍正、康熙这些皇帝经常当主角。不过现在这几年,喜欢这类小说的人少多了,也没什么特别好看的新作出现。

清穿小说不那么火的原因有很多,但最关键的是,不少人开始明白清朝女性的地位真的很低。那是一个被封建规矩和民族歧视压得喘不过气的旧时代,女性要是穿越回去,恐怕只能落得个凄惨的下场。

明清时候的女性因为封建规矩的压迫,过得挺不容易。不过,古代女子的日子并非一直都这么苦。南宋理学出现之前,好多朝代都挺重视维护女子的正当权利。

就连那个常被人说成凶狠无情的大秦王朝,对女性也特别敬重。秦始皇给已婚女子搞了个特别待遇,那思想开放得让人现在还觉得惊讶。但太前卫了也不合适,所以到了汉朝,这条规矩就被取消了。

那么,秦始皇到底制定了一条怎样严厉的法律呢?

【始皇帝的激进律法】

大家都说秦朝是因为太残暴才灭亡的,它的法律有很多严厉得不近人情的地方。

这事儿并非后人瞎编,而是真的发生过。说起来也合理,毕竟秦国是封建王朝里头,唯一一个用法家来管事的,它对老百姓的要求自然就严了些。

后来的封建王朝啊,表面上都推崇儒家那一套“仁义礼智信”,好像挺文明的样子,但实际上心里头还是跟秦朝一样,偷偷摸摸用法家那一套来管。这样一来,虽然本质没变,但明面上说得好听,法律也就跟着宽松了些。

因此,汉朝在继承秦朝制度的基础上,对秦律做了不少调整,保留了好多合理的部分,去掉了那些太过激进的规矩。当然,那些被删掉的规矩也并未完全消失,史学家们还是把它们记录下来了。

比如说,司马迁的《史记》里头细细讲了讲秦朝时被废掉的一些狠规矩。今儿咱们要聊的就是其中一个,写的是:“男的要是乱搞,搞出了事儿,杀了也不犯法。”这条法律,一读就让人心里直发憷,它到底讲的是啥意思呢?

唐朝时候,有个叫司马贞的史学家,他是司马家的后代,他用自己的话解释了这条法律:“豭啊,就是公猪的意思。就是说,男人去搞别人的老婆,就像公猪跑到别家去乱搞一样。豭,读音就是加。”

说的寄豭啊,就像是养在别人家的公猪,古人拿这个来打比方,说的是那些已经有了老婆却还跟别的女人乱来的男人。

所以说,这条法律的意思就是,要是女的发现老公有外遇,那她就能惩罚他,就算把他杀了,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。

从这条法律就能瞧出,秦始皇定法律时可真够狠的。毕竟放到现在,出轨也就是个道德上的事儿,要是因为这个就要了人命,那实在是太过分了。

就算是在特别讲究道德规矩的古代,这种做法也不该被判死刑。

所以,早年时候,很多人对这部激进的法律持怀疑态度,主要是因为秦代的法律大多消失在了漫长的历史长河里,而且司马迁写的《史记》里也有不少民间故事,其真实性还需要验证。

不过,到了1975年12月,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的一座秦墓里,考古学家挖出了好多竹简,这些竹简上近乎完完整整地写着秦朝的法律法规。墓里的主人叫喜,他生前在秦国是管法律的,一辈子都在和法律事务打交道。

所以在临终的时候,他决定让自己一生的伴侣——那些竹简,陪他一起长眠。

如今,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是研究秦朝法律、政治情况、文化特色和经济状况的重要资料,里面的不少记录都能和汉朝的历史书籍相互印证。

所以,大家现在对秦律是不是真的已经不再那么怀疑了。那秦始皇为啥会定这些法律呢?这些法律背后的历史情况是怎样的呢?

【被误解的古代女性地位】

要明白这事儿,咱们得先弄明白古代女性真实的处境。在好多人的想法里,古代女性过得特别不容易,她们就像是男人的附属品,一辈子都被“三纲五常”这些规矩绑着。一想到她们,脑子里就会出现像“贞节牌坊”、“失节是大事”、“足不出户”这样的说法。

不过,当你仔细琢磨一下就会发现,那些贬低女性的词汇大多都是在明清两个朝代冒出来的。

不过在那之前,女性受到的约束相对来说要少得多。就像在北宋的历史资料和老百姓的讲述中,官府是赞成女性再婚的,也接受夫妻离婚,并不大力宣扬“贞节牌坊”这样的观念。

这么说吧,古代女性的地位是越来越低的,到了清朝就降到了谷底。那时候的汉人女子过得特别苦,既要受封建规矩的束缚,又要被满人和汉人之间的差别对待,地位非常低下。

回到夏商那会儿,那时候女人的地位可不低呢。

这三个时期正处在部落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时候。那时候,部落里德高望重的女性地位很高,毕竟社会是从母系家族慢慢变成父系家族的。

这种风气在奴隶社会时还没消失,因此商朝的女性依然能参与祭祀和打仗这些重要事务。春秋战国时期,咱们国家正从奴隶社会变成封建社会,各个国家因为听信了不一样的学说,对男女谁更重要有了很多不一样的看法。

说起来,秦国那时候男女挺平等的,女的地位也不低。这就是为什么秦始皇会出台法律来保护女人。但到了封建社会,女的地位就慢慢不行了,其中两个重要的转折点是,一个是汉武帝不让大家学别的学说,只推崇儒家。

在众多思想流派里,儒家最讲究的就是“规矩礼法”,特别主张男人地位该比女人高。班昭写的《女诫》这本书,更是把这种想法说得明明白白,给后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。

尽管这样,汉朝、唐朝和北宋时,女性的地位还算有保障。但到了南宋,“程朱理学”渐渐盛行起来,从那以后,对女性的限制就变得越来越严重了。

特别是明朝和宋朝之间被元朝隔开,这让明朝的理学发展越来越歪,对女性贞节和封建礼教的看重慢慢变得过头了。

看来,秦朝的法律里有保护女性权利的规定,这其实挺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的,毕竟那时的国家状况就是这样。

【秦王朝的特殊国情】

战国末期,秦国在男女平等这事儿上,做得比东边那六个国家好多了。这不光是法家思想的作用,也跟秦国当时的政策有很大关系。

女人们一直都觉得,干活儿的权利是她们最该争取的。只有当她们能跟男人一样公平地工作,地位才会慢慢提升。这差不多就是左翼女权主义最关键的主张了。

秦国女性地位的提高,正好说明了这一点,是个不错的例子。

战国时期,秦国因为地处偏远,中原的核心地带离它太远,所以经济发展老是上不去。为了能让国家变得更强,秦孝公决定让商鞅来带头搞改革。

商鞅变法主要是为了让大家更有劲头干活、发展经济,所以他先搞了个分家制度,又提倡女人们也出来做买卖、干点活。

那时候的秦国,几乎所有人都愿意当兵打仗,想要立功成名。为了让田里的活和运粮的事不耽误,商鞅就想了个办法,他劝女人们别老呆在家里,也出来帮忙运粮和做生意。

所以那时候的秦国常有人说“壮男披甲上阵,壮女运送粮草”,在搬运粮食和负责后勤运输的事儿上,女人们也出了不少力。

并且在这段时间里,秦国出现了不少非常有名的女生意人,像大老板巴清就是其中一位。

秦国女性由于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劳动,手里攒下了不少钱和物资。手里有钱有粮,心里头就踏实。所以,比起东方六国的女性,秦国女性更加自立,地位也就跟着提高了不少。

当然,秦国搞这些法子,说白了就是想稳住自己的老大位置。可没想到,这么做无意间给女人们松了绑,让她们从束缚里挣脱出来了。

【虚假的平等,真实的压迫】

尽管秦始皇说了“要是男人乱搞外遇,杀了他也不算犯法”,这话听起来挺让人痛快的,也确实给那些不忠的人敲了个大警钟。

不过仔细琢磨琢磨,这事儿要想顺利进行,有个关键条件得满足:那就是在婚姻里,女方的地位得完全高过男方才行。

只有当你能决定对方的重要事项时,你才会去在意他们是否背叛了你。

尽管秦朝时女性的地位比起以后的时代要高许多,但终究没能超过男性,还是稍微处于劣势。这么一来,那么激进的法律其实就像一张白纸,没啥实际用处。

秦始皇这位大名鼎鼎的皇帝,聪明又有远见,肯定不会制定出那种不切实际的法律。其实啊,这条规矩并不是让所有男人都遵守的,它只是专门给古代的一种特殊人物——上门女婿定的。

跟其他六个国家比起来,秦国上门女婿特别多,这跟商鞅变法关系很大。商鞅为了让秦国变得更强,搞了个新规矩,叫分户制。就是说,老百姓到了结婚的年纪,就得跟爸妈分开住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,祖孙四代挤一块儿了。

对于手头宽裕、生活还不错的家庭,分家其实不难,每个孩子都能拿到一笔钱,开始自己过日子。但要是穷人家,分家后可就惨了,很多人都会过得非常不容易。

碰到这种情况,有的男人就选择不顾面子,去有钱的大户人家做上门女婿,这样他们就能得到足够的东西来维持生活和生产。

不过不管在哪个时代,上门女婿的身份都不咋高,老是得受老婆家人的瞧不起。

所以,在秦国,不少上门女婿和老婆的关系都不咋样。

看到老婆娘家人势力大,多数人都会选择老实点,不声不响地忍着。

不过,也有些上门女婿会背着老婆找别的女人,因为他们手里也有不少钱,对其他姑娘来说挺有魅力的。

当这类事情渐渐多起来,有钱有势的人心里越来越不痛快,最后在朝廷里联合了起来。这么一来,他们的怨气很快就传到了皇上耳朵里。为了平息众怒,秦始皇只好出了那条法律,硬是把道德上的事儿变成了“要命的事儿”。

而且这条法律有个让人想想都害怕的地方,就是让妻子的家人有了私自惩罚的权利,只要他们发现一点点可能出轨的迹象,就能堂而皇之地决定上门女婿的生死。

在那个奉行法家思想的朝代,竟然让私自用刑变得堂而皇之。现在想想,这真是一个极大的笑话。

【结语】

真实的历史常常很残忍,那句“丈夫如果乱搞,杀了他也没罪”的说法,表面上看似在保护女人,但其实只是赤裸裸的阶级欺压罢了。

在古代封建社会,就连像秦始皇那样威风凛凛、智慧超群的皇帝,也不得不向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低头让步。

这么说来,西汉时期取消那条法律也是合情合理的,这和男女平不平等没关系,只是让上门女婿重新有了活下去的权利。

搞外遇虽然不对,但也不该被处死。秦国却偏偏要把这大家都可能犯的错,全怪到一群人头上。这样的法律听起来挺新奇,其实却让法律变得很不公平。说它是糟糕的法律,真的一点儿也不冤枉。

【参考资料】

《史记》里讲秦始皇的那部分——司马迁写的。

《秦始皇的一生》——林若初著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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